哲学世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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仁剑 ★★神圣悲俗共舞★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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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6-02 12:26

哲学之先——观学(67)我在(一)

第三章:“非”判断逻辑属性的外延及讨论

非”判断逻辑属性归纳起来共有二十一个重要外延,它们分别是:

第一外延:“非”判断是具有实在性、对称性、完备性的不需要逻辑推定的客观判断。

第二外延:没有时间差的真实状态。

第三外延:“非”判断的目标是空集。

第四外延: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。

第五外延:“非”判断是一种全体观。

第六外延:全体观的目标具有自性。

第七外延:具有道德普遍性。

第八外延:“非”判断是“是”判断的内禀。

第九外延:“非”判断是模糊性判断。

第十外延:“非”判断是同一性判断。

第十一外延:非分别的“非”判断过程具有连续性(连通性)。

第十二外延:“非”判断的过程具有真实有序性。

第十三外延:“非”判断过程一定是同胚(相干)的。

第十四外延:“非”判断过程是恒持续性判断过程。

第十五外延:“非”判断过程具有恒稳趋向性。

第十六外延。“非”判断过程,具有全域的开放性。

第十七外延:“非”判断是“唯物”的判断。

第十八外延:“非”判断是重生吸引子。

第十九外延:非”判断下的趋向是共相等原则下的恒持吸引力。

第二十外延:“非”判断的涌现在现实中(生命意义的观察者眼中)表现出亚稳定趋向性的非线性拓扑变换。

第二十一外延:满足逻辑位移,逻辑四个基本原理能够自洽。

接下来对“非”判断逻辑属性的二十一个外延逐层展开讨论。

第一节:我在

这一节的题目是应对《逻辑后缀学》上卷第二章第一节有关“我是谁”的问题。

我是谁?这个问题是哲学问题的第一问题。

第一问题”的意思是:这个问题之后,必然有无穷的后续问题;解决了这个问题,后续问题都不成问题;解决不了这个问题,后续问题永远是解决不了的问题。

问题是:因自他分别的“是”判断逻辑属性内涵,决定了我们不可能通过确认模式“是”判断进行自我指涉,因此“我是谁”是一个真值为假的假命题。假命题之后的一切问题,都不过是“镜花水月”的问题。

这个世界有太多问题,正因为我们首先是对“我是谁”太过“当真”了,然后再顺理成章地把虚当成了实,把实当成了虚。我们的人生也就永远面对着两大困扰:未曾得;已失去。

由于未开始正式确认,“非”判断则不存在自他分别的内涵:只要引者思维“处在历时性转化为共时性阶段中未正式开始确认的前状态”,他者就“不会出现”。

而只有——我——前我,就是引者自己——非分别的引者:此在、在者的共在。

我是我——镜像即我;我即镜像。

这是唯一可以自涉的句子。唯一可以回答第一问题的答案。

我是我=前我是引者=他者是引者。意思是他者与引者没有分裂。没有分裂的意思是非分别。

非分别:“非”判断逻辑属性的内涵之一。

我是我——因是而是。

这个答案并非如维特根斯坦在《逻辑哲学论》中认为的“说一个事物是与本身同一的,就是什么也没有说”。

我是我,即我=我:这是可以导出其它连续对称性成立的第一对称。其意义在于:整个句子本身确实是毫无意义,有意义的是等号。等号表示两边必然同步变化,揭示出一种变化中的(拓扑)不变性——这里的不变性等价于相干性。同步变化在物理学中叫做“广义协变理论”,也称为诺特第二定律。诺特第二定律的哲学意义是:反映出“我是谁”与“我是我”之间的辩证关系——无论我是什么,是此在还是在者,无论我有没有意义,有没有“值”,是真值还是“假值”,无论时空如何历时性共时性地“嬗变”,“我=我”是不变的、不需要逻辑推定的、任何(惯性)参考系皆“平权”的恒等式。而这种辩证关系,中国人早有定论,叫做“以不变应万变”;也叫做“万变不离其宗”。在数学里则表达为:空集“非”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。即空集是任何非空集的“源始”(初发心、初心)——空集是集合和函数的范畴的唯一初始对象。

即严格意义上的对称性,仅在“非”判断中“刚好”成立(意思是还未有真正全对称)。在“是”判断中,则只有近似、局部或暂时的即“不连续”的、具反对称“偏序关系”(例如“我是谁”的镜面反对称)的对称性。

思维发生者是对称性的源始;确认性思维是对称性破坏的源始。

非分别”的意思是尽管引者心中“无他”,但却知道“有我”:我在。

我在”中的“我”(前我)没有分裂,因此“因是而是”的后面“逻辑叫停”,没有“什么”,即不含任何元素,因此不存在“值”,亦因此是不存在真假的“客观存在”——我在。

无论我是什么,“我在”的实在性不变——这叫做“真实性”(注:这里的“实在性”就是“实在的性质”,不等价于“实在”自身,故这里的“真实性”严格而言就是“客观存在性”。“客观存在性”,还是有“观”,故不等价于真正的实在。《逻辑后缀学》最后一章会讨论真正的实在)。

这里的“我在”不同于笛卡尔的“我在”。

笛卡尔的“我在”,是主观性的万事以“逻辑在先”的逻辑推理出来的“自身所是”地确认了“我思”后,本体论性质的“非常有意义”的“是其所是”的“识”。

因此笛卡尔的“我在”是一种“识”。

这种“自定义是”判断的“识”,因自他分别属性而实际上永远是“不完备的自身所是的识”,“不完备的识”究其本质依然是“不知”(“知与不知”两者同真),故物自体不可知(不可认识)。

非”判断中判断者自身就是一个潜在性“是”的目标。因非分别的内涵,这个目标与引者同一,两者因具有同一性而能够被“我”观察“全体”:“我”观察到自身全体的“在”。

这里的“观察”是一种“真知”——我知我在。

我知”与“我在”之间,不设置以中文表达笛卡尔的“我思故我在”或原意“思,故是”里面的那个“故”字。是因为那个“故”字含有“所以(英文therefore)”的意思,即具有逻辑性。具有逻辑性的“故”,就是一种逻辑推定,即推理。具推理性质的“是”判断属于真类中的判断。因此“故”字反而坐实了无论之后的“在”被理解为“在场”,还是“是个东西”,笛卡尔的“我在”与“我”不具备同一性。

而“非”判断的“观察”:“我知我在”,因为“逻辑叫停”,也就——没有“逻辑推定”。

逻辑叫停”,不妨就称为“推翻理”的“非逻辑推定”。

推翻理”,不是否定,也不是否定之否定(两者都必然地依靠逻辑),而是“把所有理(逻辑)都推翻”,即任何逻辑“元素”都不被“表达”——这才是真正的“去存在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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